3月8日至10日,由中卫中院、各基层院诉讼服务中心主管领导和监察处、立案庭、审管办、法警队负责人组成的督察组,在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爱玲的带领下,对两级法院及所有派出法庭落实2016年重点工作情况,特别是窗口建设明查暗访,启动中卫法院2016年审务督察。
此次督察是按照中卫中院审务督察工作安排,结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全区政法机关服务型窗口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办法》,主要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的方式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高院重点工作任务、李彦凯院长的讲话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诉讼服务窗口建设、审判质效、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章守纪、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察。
通过明查暗访,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高院重点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有力,干警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工作作风等方面总体情况良好,尤其是派出法庭建设,从硬件设施到服务水平都较去年有了明显改进,督察组没有发现现场执法不规范、“有案不立”、作风不实、态度蛮横、冷横硬推等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中卫中院严格落实最高院和自治区高院“两个规定”要求,制作《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表》印发给各业务庭室,为审判人员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排除不当干预;沙坡头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及派出法庭安装电视,播放法制节目宣传法律知识,受到群众好评;中宁法院及派出法庭均设有AB岗,工作秩序井然,职责明确,管理规范;海原法院通过对诉讼服务中心的搬迁改造,在功能齐全、便民措施到位的基础上更加趋于科学化、人性化和精细化管理,使“窗口”成为化解矛盾的前沿,联系群众的桥梁。
近年来,为加强全市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廉政纪律、工作作风、行为规范等问题的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中卫中院强力开展审务督察,仅2015年,全市法院共开展各项督察175次。今年,中卫中院纪检监察部门将联合各相关部门和廉政监察员,必要时邀请媒体记者,加大对本院和辖区法院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作风的督察力度,以此推进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建设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