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上午,中卫中院组织召开廉政监察员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廉政监察员的监督、联系、示范作用,推进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该院和沙坡头区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全体干警、中院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爱玲同志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实施办法》、自治区高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法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卫中院《2016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廉政回访制度》《2016年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廉政监察员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措施等内容,从廉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如何发挥一线监督优势及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沟通合作等进行了交流讨论。
肖爱玲组长重申,在各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是为了加强对法院干警廉政勤政、遵规守纪的日常监督,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实现保驾护航,有利于促进全院干警规范司法行为、公正廉洁司法,廉政监督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廉政监察员切实履行好职责。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廉政监察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廉政监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强学习,明确职责,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忠于职守,秉公办事,提升廉政监察工作的公信力;四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廉政监察工作的实效;五是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六是率先垂范,严守纪律,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要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廉政监察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帮助,为廉政监察员履职和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