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中卫中院部分干警在市红太阳广场举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制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旨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在我国,明显的、典型的黑社会组织还没有出现,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出现,他们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范围内产生恶劣的影响,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从源头上预防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积极营造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非常必要。干警们通过向来往群众发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宣传单、公布了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电话、积极宣传国家关于扫黑除恶的相关政策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制宣传,收到了预期效果。
通过此次宣传,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提高了群众的法制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必将有益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