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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从严治党

  

马志强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慵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违纪等现象滋生蔓延。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政治阴谋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当前一项迫切而紧要的任务。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和实践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着力提高干事创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努力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笔者认为,主要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坚持以“四个意识”为统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一是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不断解决好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政治定力,自觉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必须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在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政治上坚决拥护、组织上自觉服从、感情上深刻认同;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更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三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绝不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搞封建迷信,信仰宗教,参与邪教,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不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光明磊落。

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民主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集中制是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制度优势,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民主集中制。要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均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不允许用其他形式取代党组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严格履行党组职责。健全落实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党组班子成员的职责清单,实行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正确对待少数人意见,支持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开展工作,不能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三、建立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建好队伍带好风气
  必须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崇尚实干、激情创业,认真贯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把工作一线作为发现了解、培养使用干部的主战场,大力选拔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严格遵守干部选任工作纪律,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 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科学界定和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和纪律检查机关在选人用人中的职责权限,形成权责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完善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奖勤罚懒制度。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组织活力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着力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问题。要强化党员组织观念,自觉参加组织活动,履行相应义务,尽到应尽责任,自觉接受教育管理监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固定党日制度,重点围绕传达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研究党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组织志愿服务等方面开展活动。提高“三会一课”质量,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注重创新“三会一课”方式,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的党组织活动方式,切实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的能力水平。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加强青年党员、流动党员、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创新开展组织生活、组织活动的方式和载体,提高党员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归属感。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会前要精心制定方案、确定会议主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抓好整改,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五、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廉洁司法
  要从制度上防止权力失控和滥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案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以惩促治、以惩促防,全面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决不能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有藏身之地。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领域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开展系统化防治。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规定,建立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六、强化党内监督,筑牢从严治党防线

必须把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行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级法院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工作部门是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纪检部门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党组、纪检组应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来源: 责任编辑:马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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