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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中级法院遏制案件增量工作效果初显

  

  本报讯(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马玉红) 2017年以来,中卫市中级法院创新提出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理念,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效果初步显现。

  面对当前法院办案压力增大的严峻形势,中卫中院秉持谦抑、审慎、文明执法办案理念,积极转变思维模式,精准定位司法社会功能,围绕“去存量、遏增量、控变量”,经过反复探求思考、调研论证、司法研判,从“内挖潜能提质效,外联借力减纠纷”两方面入手,研究制定《关于遏制案件增量的指导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21条指导意见。召开全市法院遏制案件增量工作推进会,组织两级法院院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现场观摩学习沙坡头区法院矛盾纠纷化解、中宁县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海原县法院小额诉讼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激活社会组织纠纷化解功能,增强群众自我解纷能力,力争用尽可能短的时间减少全市法院诉讼案件增量,实现依法治理、社会调解、村(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宁夏人生活方式重要内容”的要求贡献了法院智慧和力量。

  经过一年的实践,中卫中院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虽同比增长9.2%,但上升幅度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其中中宁县法院、海原县法院受理案件数增幅同比分别下降1.7个、10.2个百分点,全市法院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遏制案件增量工作的效果初步显现。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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