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院连续两年被中卫市委、市政府
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
近日,中卫中院被中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8年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这是中卫中院继2017年后,再次获此荣誉,充分体现了中卫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中卫中院的肯定和信任。
2018年,中卫法院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及上级法院重大工作部署,立足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为中卫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受到自治区高院、市委主要领导肯定。
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和侵犯财产犯罪,持续加大对各类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妥善审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案件,强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工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贡献。全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931件,审结859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3件,审结176件。依法审理了自治区财政厅原厅长董峰受贿,韩玉宝、王海周集资诈骗、龚丽娟等2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法妥善审理涉企业案件,保障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企业及企业家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4604件,审结13829件,调解结案3215件,撤诉2322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063件,审结1043件,调解结案89件,撤诉78件。市中院和中宁县法院干警主动送法进天元锰业等企业,宣讲商事纠纷典型案例与诉讼知识,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管理意识。
推进市场诚信建设。坚持善意执行,确保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加快执行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申请执行的相关案件,及时兑现胜诉权益,确保企业不被“拖垮”。组织开展“凌晨突击” “假日计划”等专项执行活动,采取集中曝光、拘传拘留、悬赏执行等强制措施,形成强大声势,快速执结一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7986件,结案6824件,执行到位标的6.9亿元,传唤被执行人2136人次,司法拘留293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12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7625人次,发布悬赏公告14次。其中,市中院收案249件,结案221件,执结率排名五市中院第一,执行到位标的3.1亿元。“中卫中院开出25万元罚单严惩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者”等4项执行工作被《人民法院报》和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选登。
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司法方针不动摇,多措并举,努力攻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的司法支撑。全市法院受理涉恶犯罪案件7件31人,审结4件18人,无涉黑案件;摸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96条,向公安机关和其他部门移送148条,其中市中院摸排102条,移送87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将精准扶贫与基层党建、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政策宣讲30次、党课活动6次,夯实帮扶村的基层党建。协助举办实用农业技术、烹饪等培训班9期共520人次。全市法院强化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共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29件21案,办理其他信访案件4案。其中,市中院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件16件11案。
2019年,中卫中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继续深化落实遏制案件增量、“多快好省”、从严管理三大理念,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深入推进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试点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进一步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更加优异的工作业绩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政治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