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点线面体” 促进诉源治理
——中卫中院纵深推进遏制诉讼案件增量工作
自2016年提出“遏制诉讼案件增量”工作理念,中卫中院从政法综治工作的全局统筹开展审判工作。该院聚焦“一降两升”目标(即把诉讼案件快速增长的势头降下来,把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升上去)和“内挖潜能提质效,外联借力减纠纷”两个抓手,从做实依法治理减少诉源、强化法院内部审判管理减少重复案件、深化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减少诉讼案件等多个维度推动工作开展,力促“去存量、遏增量、控变量”,打造“枫桥经验”的中卫样本。
一是打造解纷资源“汇集点”。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引进律师、仲裁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专业调解组织等多元调解力量入驻法院,根据各类纠纷特点做实诉前分流,降低矛盾纠纷成诉率。针对诉讼案件数量增长主要是受民事和执行案件大幅增加所致这一实际,大力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和执行调解,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执行的全过程。加强诉讼辅导,教育当事人正确看待纷争发生的原因及生活、生产过程中各种风险对诉讼、执行效果的影响,正确认识诉讼证据规则与裁判结果的关系,依法合理行使诉权,减少非理性诉讼行为。
二是深耕案件办理“一条线”。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司法能力提升工程,有效激发法院内部办案潜能。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做到诉讼辅导日常化、繁简分流梯级化、审执衔接制度化,有效减少上诉、发改、再审、执行及信访案件,杜绝矛盾纠纷诉内循环,特别是强力推动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倡导落实案件审理内部“小审限”制度,强化一审终审的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确保做到快速高效裁决。同时,大力做好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的服务保障工作,在人、财、物保障以及制度机制建设上向基层和审判执行一线倾斜,有力夯实了执法办案的基层基础。
三是拓宽共建共治“辐射面”。牢固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领导和支持,激活矛盾纠纷化解多元主体,划清综合治理“责任区”。在坚持“标本兼治,内外并举,社会协同,司法托底”的同时,主动延伸工作职能,加强对非诉解纷工作的支持配合,积极对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系统,依托基层综治中心、调解工作室等平台,把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是培育和谐自治“共同体”。及时以《个案专报》《情况反映》《司法建议》等形式向相关部门和涉案单位反映、指出工作中发现的制度缺失、工作疏漏、风险隐患等问题,及时敦促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司法的价值引领作用,引导民风向好,促进社会诚信机制建设,同时支持基层群众协商自治,教育群众理性维权、多元解纷,净化纠纷滋生的土壤。
“让隐患消除于未发,让纠纷化解在萌芽,让矛盾解决在基层,让诉讼回归于理性,让民风复位于淳朴。”这是中卫市法院提出“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增量”理念的初衷,在全市法院干警的努力拼搏下,这一理念正在中卫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近年来,全市法院借力人民调解、行业组织、仲裁等非诉渠道年均化解纠纷近千件,有效减少了新增诉讼案件数量,全市法院2018年受理案件增速比2016年受理案件增速下降10.5个百分点,市中院2018年受理案件增速比2016年受理案件增速下降17.6个百分点。其中,2017年,中卫中院受理案件数量同比下降9.8个百分点,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上升幅度同比下降6.9个百分点。
案件增幅的“慢刹车”为全市法院起到了“减压阀”作用,使法官能够集中司法资源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进一步提升了裁判质效。全市法院案件收结比、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结案均衡度等核心质效指标明显改善,其中,市中院结案率2016年以来始终保持在94%以上,持续排名全区法院前列。全市法院通过调解工作,妥善化解了涉天元锰业系列合同纠纷案、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大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可以说,全市法院审判工作“一降两升”目标正在以可见的速度实现。
“遏制诉讼案件增量”理念的提出,是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也切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源头治理,减少诉讼案件增量”的工作要求,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肯定。下一步,中卫市法院将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纵深推进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数量增长工作,力争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民二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