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 提升法院整体工作质效
中卫中院18条意见
推动网络办案、办公常态化、长效化
近日,中卫中院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质效的意见》,从18个方面加强全市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提升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质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中卫两级法院运用互联网、微信、网上审判、会议平台等信息化手段,有效开展了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和在线服务等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中心工作与审判执行业务工作共同推进,收到了很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为了把握疫情防控期间信息化应用“机”遇,不断积累信息化建设、运用经验,逐步建立健全网络办案、办公常态化机制,中卫中院研究制定了该《意见》。根本目标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办案、办公、办会,提升全市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实现“智立、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切实解决人案矛盾,促进全市法院工作质量、效能、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三地”法院建设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意见》明确了积极推行网上立案、全面推动电子方式送达、主动探索在线调解、完善落实在线庭审、进一步完善在线司法服务等14项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的重点工作,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持续推进等4个方面明确了工作要求,强调全市法院要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树立首选信息化方式开展工作的理念,领导同志要在信息化运用工作中率先垂范,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情况纳入部门和干警个人的绩效和年终考核。
目前,中卫两级法院正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推动现代科技和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开展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大练兵”,网络办案、办公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正在逐步健全完善。《意见》的制定实施,必将倒逼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质效,推进“三地”法院建设。 (研究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