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飞燕)7月24日下午,赵某、黄某来到海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对承办法官激动地说:“没想到这么快我们就拿到了拖欠我们三年多的劳务费,感谢人民法院,你们真是为人民办事的好法官”!
事件起始于2018年6月21日上午,赵某、黄某急匆匆的来到海原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庭徐占旗庭长接待后得知:2015年赵某、黄某在雷某处务工,后雷某拖欠二人工资共计11895元,三年来二人多次催要无果,遂求助于法院。了解情况后,徐庭长立即拨通雷某电话,要求其尽快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处理。当天下午,雷某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向承办法官说明了拖欠赵某、黄某劳务费的原因,经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承办法官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调解,经调解后雷某承诺于2018年8月5日前付清赵某、黄某的劳务费,后雷某提前于7月24日将劳务费付清。
至此,就出现了上述感人的一幕。
(立案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