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李辉)近日,中卫中院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活动中,依托执行委托系统,耗时1天,对申请人诉前财产保全快速进行了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落实了该院年初提出的多快好省工作理念,达到了快捷高效执行案件的目的。
张某与宁夏某有限公司、陈某、张某某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借款到期后,宁夏某有限公司、陈某、张某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张某认为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向中卫中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陈某名下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房屋一套,
某保险公司出具保函提供担保。该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制作民事裁定书,移送执行局办理。执行人员耽搁,又请求该院执行局迅速派人乘坐飞机前往上海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执行局负责人耐心解释说,近两年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飞速发展,利用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中的执行委托模块,委托当地法院实施查询查封等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要比派人办理快些,而且还节约司法成本。执行立案当日,执行员将执行委托材料扫描上传到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发起事项委托申请,经执行局审批后上报至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次日,执行指挥中心接到执行委托信息,立即审核上报。经宁夏执行指挥中心、上海执行指挥中心流转,最后到黄浦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签收,用时2小时。从执行委托系统上查看,黄浦法院将事项办结材料提交至系统,用时2小时57分。执行员将查封回复材料下载打印、确认保全成功后,向申请人张某反馈了财产保全情况。张某感慨地说:“执行信息化就是快、就是好,我为中卫中院执行工作效率点赞!”
据统计,今年以来,中卫市两级法院发起事项委托53件,其中委托调查类24件,委托冻结(解冻)存款、理财产品类16件,委托查封(解封)登记类13件,极大地节约了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