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王蕊)今年以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从严管理理念,持续在转作风、促行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杜绝“四风”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法院形象。
中卫中院在坚持正风肃纪、专项督查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司法作风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开展了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四风”问题集中整治专项活动和法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细化落实了“三强九严”工作任务。制定《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办工作规定》,明确督办室督查督办、报告通报等5项职责和督办工作6项内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督办工作,提高各部门和法院干警的执行力,使上级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在中卫中院落地生根。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