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翟迎春 通讯员 王国平)10月9日,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会议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对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批示,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卫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加先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党委、中卫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压实工作责任,认真收集报送涉黑涉恶信息线索,对黑恶势力必须“零容忍”、出重拳,有黑必扫、除恶务尽,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会议强调,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要在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同时,体现依法、准确、严惩的精神,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稳妥审理。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中卫中院要针对涉黑恶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对下指导的直接责任,及时帮助办案人员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保证一审案件质量,确保案件审理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会议指出,当前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密切关注相关舆情。要认真关注人民群众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审判工作的关切和相关的网络舆情、热点网评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监督,并从中发现、收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着力完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联系会议制度。在坚持依法办案原则的前提下,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纵横协作,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原文载于《宁夏法治报》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