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1份司法建议 强化51座水库监管
中卫中院延伸审判职能
力促某县水务部门加大辖区水库管理
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近日,中卫中院在审理一件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再审案中,向涉事水库的行政管理部门某县水务局发出司法建议并收到回复,该局已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确保辖区水库安全运行,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扎牢了保护屏障。
2019年,某县水务局将建设完工的x乡水库及相关附属设施移交x乡政府管理。2020年8月暑假期间,x乡居民吴某某13岁的儿子在x乡水库溺亡。吴某某以某县水务局、x乡政府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致其子溺亡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中卫中院再审该案发现,案涉事故发生时,x乡水库虽有防护网、大门等硬件措施,但防护网多处破损,x乡水库的管护人员未曾接受过技术指导与安全培训,进一步调查了解到某县辖区近年己发生多起水库溺亡事故。作为某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某县水务局对该县辖区水库管理单位负有监管职责。对此中卫中院向某县水务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辖区水库管理单位的行政监督和安全检查力度,强化辖区水库监督管理,切实减少水库安全隐患。收到司法建议书后,某县水务局立即进行研究,与该县所辖16个乡镇政府签订了水库安全运行管护责任书,明确了辖区51座水库的防汛责任人,定期全面排查水库安全隐患并安排部署安全防御工作,每年对水库管理责任人、巡查管护员进行安全防御培训,建成无线预警广播80处、水库视频监测站17处提高水库安全监测能力,以有效措施保障辖区水库安全运行并及时回复中卫中院。
一纸司法建议书,敲响某县辖区水库安全警钟,帮助该县水务部门审视水库安全管理漏洞,促使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库管理、减少安全隐患,守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有效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源头减纷,中卫中院一直在路上! (审监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