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院行政庭调撤一起
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
5月24日,中卫中院行政庭法官经过多次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为人民群众解难题、化矛盾、消宿怨,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2020年8月,何某在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建设项目工地作业时,不慎从二层防护板处掉下致身体多处骨折,遂申请工伤认定。经行政机关审查认为何某的申请符合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认定为工伤。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工伤认定决定。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上诉至中卫中院,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支持其一审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调解处理的意向,当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何某情绪激动也不同意调解。承办法官随即耐心细致地同何某沟通交流,在充分了解其诉求的基础上,坚持情理法结合,以案件事实为切入点,结合审判经验,为何某分析其在受伤事故中的责任,双方继续争执将引起劳动仲裁、民事一审、二审及执行多次诉讼程序,不仅耗时耗财耗力,无法为后续治疗提供保障,而且其权利得不到及时维护。同时为何某耐心分析对其权益保障最优的解决途径。通过多次的不懈努力,承办法官用她过硬的专业法律知识及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的真切关怀,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最终何某与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当场撤回一审起诉及二审上诉。
该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的有效调解,是中卫中院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又一真实写照。今后,中卫中院将继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审理当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建设先行市和美丽新中卫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行政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