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市工商联携手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中卫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卫市工商业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加强合作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备忘录》,双方通过构建“五大机制”、落实16条措施,深度对接民营经济需求,助企纾困,以变克难,共同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 中卫中院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市工商联的对接,努力把服务企业的渠道拓宽、措施做实,通过会签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交流、拓展保护和支持措施的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更好地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中卫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此次会签的备忘录从五个方面,结合法院、工商联工作实际,运用16条措施全面深入搭建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平台。一是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双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民营经济发展动向、涉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动态分析等信息,沟通工作信息,总结交流经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磋商,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二是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障。中卫中院依法平等保护合法产权和权益、正处理涉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案件、积极运用破产重整、清算以及破产和解制度,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善意文明执行等方面全面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三是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双方积极推动商会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深化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诉源治理,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四是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双方推动市工商联会员和商会工作人员担任特约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使他们更好地监督、参与、支持法院工作。五是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市工商联在工作中主动对民营企业、行业纠纷进行排查、监测和预警。及时向中卫中院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司法诉求,有针对性地对中卫中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探索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和权益保护机制的新途径、新方法。
今年以来,中卫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诉源治理工作,全面拓宽一站式多元解纷和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围绕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创新服务和保障市场主体有序发展的举措,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不断激万市场主体活力,为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民一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