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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中院对全市法院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工作进行调研

  

近日,中卫中院根据自治区高级法院相关通知要求,就辖区两级法院2023年度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进行调研,旨在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交流会商会议纪要》精神,摸清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底数,为探索建立法检民事案件互通机制、矛盾纠纷共同化解机制奠定基础。

2023年,中卫两级法院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件,其中抗诉案件2件,均为买卖合同纠纷;再审检察建议24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19件2件抗诉案件再审后终结再审程序1件、改判1件。24件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经审查,决定再审23件,该23件案件已审结12件、11件正在审理中。调研发现,两级法院受理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集中为合同纠纷案件,主要为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占两级法院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73.08%,主要原因是一些进入诉讼程序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按照民事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后,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审结且该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刑事案件的集资参与人,检察机关建议法院对该部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再审或撤销司法确认。

经调研,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一是诉讼主体发生变更导致无法确定诉讼主体、相关文书送达难;二是集资参与人不能集中起诉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导致一些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提起诉讼的案件诉前甄别难,群众有不满情绪;三是法检两院对个别法律规定的理解、适用存在差异,导致检察机关将不符合法定抗诉事由的案件提起抗诉;四是检察监督案件大多历时周期长、原诉当事人住址、联系方式变动甚至已故或下落不明,文书送达困难,公告送达易使当事人产生不满情绪,引发申诉、上访等。针对上述问题,调研认为,应采取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公检法机关沟通协作、多种途径实质性化解纠纷等措施依法认真办理检察监督案件。

此次调研,是落实“六项能力提升工程、全面了解全市法院检察监督案件办理情况的重要举措,必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判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中卫法检两院形成维护司法公正合力提供有益参考。(审监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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