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诉讼服务 司法公开 法院文化
今天是: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预决算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转移支付办案及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10分)

执行率
B/A

得分

得分计算方法

年度资金总额:

238

332

10

139%

10

执行率×该指标分值,最高不得超过分值上限。

    其中:财政拨款

238

332

10

139%

1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综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B

得分计算方法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4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

10

审理各类案件数量≥1600

1650

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指标2

 

 

 

 

 

 ……

 

 

 

 

 

质量指标

 指标1

10

案件审(执)结率≥94%

96.50%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
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10

 

 指标2

 

 

 

 

 

 ……

 

 

 

 

 

时效指标

 指标1

10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52

48.4

10

 

 指标2

 

 

 

 

 

 ……

 

 

 

 

 

成本指标

 指标1

10

每件案件平均支出经费≤2500

2012.12

10

 

 指标2

 

 

 

 

 

 ……

 

 

 

 

 

……

 

 

 

 

 

 

 





40分)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1.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来记分。
2.
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A/B×该指标分值记分。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

20

社会秩序稳定,诉讼参与人生活秩序正常

达到定性指标值98%

20

 

 指标2

 

 

 

 

 

 ……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
影响指标

 指标1

20

社会风尚公平正义,公民诚信守法

达到定性指标值95%

19

 

 指标2

 

 

 

 

 

 ……

 

 

 

 

 

……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
满意度
指标

 指标1

20

案件上诉率≤45%

33.16%

同效益指标得分计算方式。

20

 

 指标2

 

 

 

 

 

 ……

 

 

 

 

 

……

 

 

 

 

 

 

 

   

98.6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定性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指标值的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4.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一栏中简要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今后改进的措施。

 

 

 

 

 

 

 

 

 

 

 

 

 

 

 

 

 

 

  

来源: 责任编辑:
☆ 中卫中级人民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中卫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卫中级人民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卫中级人民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卫中级人民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