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位于中卫市东部,县域面积4084.5平方公里,全县人口29.3万。中宁县人民法院做为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44名,其中法官19名、执行员5人、法官助理5人、书记员6人、法警4人、审判辅助人员5人。内设11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审判监督庭、政工科、监察室、办公室、法警队、下辖宁安、石空、鸣沙、长山头四个人民法庭。目前使用的审判法庭及办公楼位于中宁县城平安东街,总建筑面积3906.1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2436.3平方米,审判区8个法庭建筑面积1091.3平方米,法官活动服务区建筑面积378.5平方米。 近年来,中宁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结合本院实际,提出“五新”工作目标,建设“四型”人民法院。即:“案件质量要有新提高,司法改革要有新突破,执行工作要有新进展,队伍建设要有新气象,法院形象要有新变化”。努力建设充满朝气的学习型法院,充满锐气的创新型法院,充满正气的廉洁型法院,一心为民的服务型法院。全院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上述目标全面展开,截止2008年9月,全院受理案件数达2151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42件、审结126件、结案率为89%;受理民商事案件1372件、审结1044件、结案率为76%;受理执行案件637件,执结420件,执结率为66%。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打击各类犯罪、制裁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中宁社会的稳定,促进了中宁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