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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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庭工作职责

  

一、依法审判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纠正错误裁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二、负责申诉案件的复查、受理工作。

三、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确认工作。

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审结的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五、认真分析新形式下审判监督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

六、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的审判监督工作。

七、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来源: 责任编辑:中卫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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