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多少次有人问我,你为什么要选择做一名法官?每当此时,我都骄傲地回答:为了公平,为了正义。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法官的职责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国家和人民赋予了我们审判的权力,把神圣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交给了我们,我们坐在庄严的审判台上,身着法袍,手握法槌,是何等的威严。我们胸前的徽章是国徽上镶着一架天平,国徽,代表着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神圣不可侵犯;天平,代表着法律的公正与无私。要想胜任法官这一神圣而又特殊的职业,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就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在审判工作中做到公正、廉洁、为民。
公正司法,做人民群众信任的法官 。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是人民群众,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还是人民群众,司法公正与否直接牵涉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名法官,在他(她)的职业生涯中,可能办理几百件、几千件案件,但对当事人来说,一生中可能就打一次官司,进一次法院,法官百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灾难。伤害了一个当事人,就增加了不止一个相信法律的人,而维护了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增加了人们一份对法律的信仰和对社会的信心。
纵观数千年的文明印迹,公平正义是人类永恒追求。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司法则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从而化解纠纷,处理矛盾,纠正失范,制裁不法,为社会消除不和谐因素,使权利受尊重,利益有保障,纠纷可诉求,秩序得维护。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最殷切期望,也是法官的职业要求、职业尊荣所在。公正是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的核心,没有公正,谈不上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不把公正作为第一信念、第一追求的人,根本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作为一名法官,要牢记肩上的神圣使命,坚持司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要努力追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在通往公正的道路上所付出的劳动与其得到的物质回报是不相匹配的,但是公正却是不容讨价还价的,在法官面前,无论案件标的大小,公众关注程度如何,首先要考虑的是要如何实现公正。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司法公正的大厦,是由广大法官精心办理的千千万万案件筑就,公正的丰碑是由群众的口碑组成。
廉洁司法,做党和人民群众放心的法官。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而失衡。都会对司法的公正构成威胁,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受到损害。廉洁不保,司法公正必将缺失。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大多数公民一生可能就打一场官司,他们对法院的印象直接来源于对承办法官的一言一行的感受。其中,对法官的清正廉洁是最迫切、最直接的要求和期盼。如法官队伍不清正、不廉洁,司法公正不过是镜中水月,空中楼阁,人民法院将会失去群众的信任,威严将荡然无存。因而,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视廉洁为生命。要时时警示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从一点一滴做起,谨言慎行,防微杜渐。要时刻牢记最高法院“五条禁令”,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甘于清贫,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时刻保持法官清廉形象。
为民司法,做人民群众认可的法官。法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通过自己的工作回报给养育我们的人民群众。当事人的事无小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但要精通法律,更需要有社会良知、有善良的心,要学会与老百姓换位思考,体会他们的酸甜苦辣,感知他们的所想、所愿、所求,本着正义和良知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只要我们坚持一件件小事上给当事人帮助与关爱,就会燃起大家对人民法官的期待,对公正的期待。法官要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要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的事办,才能获得群众认可。
我曾在立案大厅接待过这样的一家人,公婆和夫妻俩。公婆已近耄耋之年,夫妻俩的脸上也布满岁月的伤痕,可见生活的艰辛。通过交谈我得知他们来自农村,几个月前买了一套房,没想到几天前突然收到房管部门的通知,被告知房产证已进行抵押登记。一家人不知所措,想到房管部门问个明白,却被生冷地推到了法院。接待时,只有几媳在讲,其他人默不作声。开始,我只是低头听着,并未在意其他人的表情和感受。但,当我不经意间一瞥,却看到了儿媳欲滴的泪和其他三人极度紧张、担心而又充满期待的眼神。我顿时一怔,正了正身子抬起头来更加认真地听起来。我本以为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也准备以平常的回答来解释他们的疑惑,但不经意的一瞥,彻底触动了我的心。我快速回顾了一遍刚才听到的,然后分析出其中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最后一种一种给他们解释。我又找来诉讼指南手册,向他们详细介绍了起诉程序以及诉讼的利弊。我一遍一遍地给他们解释着法律规定,直到他们听懂我所说的法理。一家人的表情不再那么紧张,儿媳说话也越来越自然,脸上还能隐约看见一丝笑容。一家人走得时候,每个人都和我紧紧握手,从他们眼中我看到了“满意”二字。看着他们慢慢地离开法院,我陷入深思:这些在我们法官眼中的平常“小事”,不正是一家人的头等大事吗?来到法院时,他们真正所期望的其实只是一种尊重,一种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尊重。群众事情无小事。身为一名法官,认真做好身边每件这样的“小事”,解答好每位来访者的疑惑,其实就是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
法官是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法官代表着国家行使公权力。在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维护法官这个职业的荣誉,使自己无愧于身上的法袍、胸前的天平、心中的正义,无愧于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