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法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他们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手拿法槌、心怀天平,他们是正义的使者,是公平的象征,是法律的守护神,他们用法律这柄正义之剑,与一切非正义的力量作斗争,维护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然而,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法官,这个问题值得每一位法官仔细思量。
俗话说得好:“好人不见得是好官,但好官却必须首先是好人。”法官要想清正廉洁办案、踏踏实实做事,就要做到堂堂正正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做人德为先,正人先正己,这也是每一位执法办案的法院干警必备的优秀品格。法官的人品是法官“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最高精神境界,是法官的品质、气度和素养,体现在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中,体现在法官与当事人、律师的点滴言行接触当中。因此,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需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在办案过程中,可能由于个人的法律知识水平高低不同,法律适用会有所不同,那是个人的认识问题,但是如果法律事实的认定不同,那不是单纯的个人认识问题,而是一个人做人原则问题,没有一颗最起码的做人应有的“良心”。古人说:“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就是良心”,“小节不察生大隙,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为一名法官,要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一颗良心,一颗为民之心,为公之心,这样才能对得起我们自已,不失自已做为一个人的根本,最起码可以使自已所办理的案件摆脱其它因素的束缚,才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二是善于学习,做一名有素质的法官。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要不断地学习,因为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社会变革中,无论是法律知识的变化,还是法律所涉猎的每个行业领域里的知识,都一直挑战着法官的能力。所以我一直很勤奋地学习,潜心钻研法律业务。刚开始办案的时候,认为自己只要照着书本上的知识就能办好案,但后来发现很多案子照本宣科根本解决不了,即便是判了,效果也不好。后来,有一位老法官真诚地告诉我,多读书没错,但不能读死书,要学以致用,要活学活用。的确,法律不仅是条文,而是要实实在在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官要学习的也不仅仅是书本上那些知识,还要了解国情和社情民意,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矛盾纠纷。
三是勇于实践,做一名实干的法官。
法官这个职业更多地需要经验,而这个经验恰恰来源于实践,必须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处理经受历练,不断地成长,不断地走向成熟。法官处理案件需要理性的分析和思考,没有经过思考的判决就像庸医在治病,弄不好就会治死人。因此,我们每判一个案子,都要认真分析,考虑每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准确适用法律作出裁判。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各类矛盾凸显,很多纠纷都归结到法院来解决,因此,我们要广开思路去解决问题,通过多元手段,形成强大的社会合力去化解矛盾。
四是司法为民,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法官。
在与当事人接触的过程中,当事人往往是通过解读法官的眼神、语气等“身体语言”,判断法官的为人和水平。因此对待当事人应该语言亲切、沉稳有度,具备严谨的办案作风,杜绝“小错误出大问题”、“小作风惹大麻烦”。从法官的一个微笑、一声问候、一杯热茶,到办案过程中的耐心倾听、认真解答、法律文书用语、案卷材料装订等细微之处,都可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我们之所以被称为人民法官,是因为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服务是法官的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才是我们的使命,只有心系于民,才能掌握好手中的权,用好手中的权,做让人民满意的合格法官。人们常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这句话的意思非常通俗易懂,也反映了老百姓的基本要求和期盼。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我们是人民的公仆,为官就是要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作为一名法官,定纷止争是我们的工作,化解纠纷时我们的义务,消除矛盾是我们的心愿,构建社会和谐是我们的使命,我们要明辨是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轻舌摇动是非立断,朱笔一落生死攸关,人民法官是理性的代表者,也是良心的捍卫者,问心无愧才是我们的底线。
那么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应该如何去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呢,我不禁想起我们成为初任法官宣誓的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誓词里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词都是我们对国家、对人民许下的庄重承诺,也是对合格法官的最好解读。我不再迷惑,不再迷茫,我终于寻找到了答案,作为一名青年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事业推向前进。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