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全市法院干警业务交流渠道,助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9月26日,中卫中院以“深挖执行异议之诉,筑牢权益保障根基”为主题,成功举办第二期“明法研途”司法沙龙。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执行条线法官及法官助理共计50余人汇聚一堂,围绕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实践难点及典型案例展开深度研讨,以“研”促“学”、以“学”促“干”,为提升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水平注入新动能。
聚焦难点:以案例为镜析实务
执行异议之诉作为解决执行程序中实体争议的关键制度,既是保障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司法实践中法律关系复杂、裁判标准多元的“难点领域”。此次沙龙紧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核心要义,聚焦“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特点与审判实践难点”主题,邀请全市两级法院4名实务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主讲人,通过“理论阐释+案例剖析”的方式展开专题讲解。主讲法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典型案例,系统梳理了执行异议之诉中“权利性质认定”“证明标准把握”“执行标的权属判断”等核心问题。讲解过程中,4名主讲人既援引最新司法解释条文,又结合本地法院审判数据,用“数据+案例”的实证分析方法,让抽象的法律规则“落地生根”,为干警们提供了可复制、可参考的办案思路。
互动研讨:以碰撞为媒聚共识
“在执行异议之诉中,如何平衡案外人权益保护与执行效率?”“对‘买受人名下无其他居住用房’的认定,是否需要考虑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执行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衔接应注意哪些问题?”在互动研讨环节,干警们紧扣审判执行实践中的“真问题”“难问题”,展开热烈讨论。有的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分享“曾遇到案外人以借名买房为由主张权利,但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借名合意”的典型困境;有的针对“执行异议之诉中申请执行人诉讼地位”的争议,援引《解释》修订前后的条文变化,阐述对“共同被告”与“第三人”身份界定的理解。现场讨论氛围浓厚,观点交锋激烈。参会干警纷纷表示,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探讨,既梳理了长期困扰办案的模糊认识,又从同行经验中获得了新的解决思路,真正达到了“一人提问、众人支招、共同提升”的效果。
总结部署:以指引为纲促提升
活动最后,中卫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晓霞结合当前审判工作形势和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特点,以“三学三用”为脉络,为干警提升司法能力、夯实权益保障根基指明路径。
一是要深入理解最高院司法解释,在不停步的学习当中增强司法能力。《解释》是破解执行异议之诉难题的“金钥匙”,干警要以“文本精读+体系学习”的方式,对照执行异议之诉相关规定,及时跟进学习最高院司法解释,学习与思考紧密相连,思考与能力正向对应,要通过不断思考深化学习效果,更新知识储备,提升司法能力,构建“实体法+程序法”的综合思维,避免“就条文论条文”的机械司法。
二是要准确把握最高院司法解释,在不懈怠的实践中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执行异议之诉“事实查明难、法律适用难、矛盾化解难”的特点,要会用、熟用司法解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相对复杂,在法律适用、查清事实和厘清关系等方面有难度,在依法办理和考量效果中有纠结,需要大家扛起责任,秉持良心,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好每一起司法案件,让司法公信力在矛盾的妥善化解中,在群众的理解认同中不断提升。
三是要灵活适用最高院司法解释,在不间断的总结中夯实司法根基。针对两级法院在案例研究、司法实践调研中还存在短板弱项,要充分发挥司法沙龙“调研孵化器”作用,鼓励干警将办案中的“小问题”转化为“大课题”,通过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文章等方式,提炼可推广的裁判规则。要提升办理精品案件的思想和自觉,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精于梳理,培育多思考、善总结的自觉,尤其对法律适用新、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加强跟踪指导、集体研讨,力争推出一批“能推广、有影响”的典型案例,以案例研究推动审判质效整体提升,为全市法院高质量发展筑牢理论根基。
此次“明法研途”司法沙龙,以问题为导向、以实践为依托,实现了“理论与实务融合、经验与思考碰撞”的预期目标。下一步,中卫中院将持续深化“明法研途”司法沙龙品牌建设,通过常态化举办专题沙龙、案例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着力打造“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法院队伍,为推动新时代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