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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法院海城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纪实

  

“四不”调解法诠释为民情怀

——海原县法院海城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纪实

 

海原县法院海城法庭位于宁夏南部山区,只有3名审判员,辖区6个乡镇16.7万人口,年均受理350余件案件。海城法庭多年来坚持“四不”调解法,即不蛮调、不乱调、不盲调、不孤调,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年均调撤率70%以上。该庭先后获得“全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集体二等功”、“中卫市政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不蛮调

 

“调解案子要切忌用蛮力。案子从立案庭转过来,我们首先要研究案情,并与立案庭联系,看该案是否进行过诉前调解、是否有调解的余地。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征求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尝试着组织庭前调解。”海城法庭庭长张玉林说。

由于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海城法庭庭前调撤的案件占到了90%,不仅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而且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调解。

马某驾驶五轮机动车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后,马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车辆损失。同时,李某提起反诉,亦要求马某赔偿车辆损失。立案阶段,双方对事故责任大小、车辆损失等分歧较大。在庭前调解时,双方剑拔弩张,寸步不让,且原告对法官有抵触情绪,无法进行调解。为避免激化矛盾,审判长张玉林遂放弃了庭前调解。在庭审阶段,双方对抗愈发激烈,均拒绝调解。当依法作出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李某在10日内履行了赔偿义务。当判则判,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张玉林说:“法官没有判不了的案件,却有调解不成的案件。组织庭前调解,固然重要,但要会看火候,个案中调解不一定是最好的结案方式。”

 

不乱调

 

“做好调解工作要学会摸底线。当事人愿不愿意调解、以怎样的方式调解当事人容易接受、当事人的心理底线如何等等,我们都要去揣摩,需要和当事人进行耐心的交流。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心态后,调解起来就会事半功倍。通常我们会去当事人家里,在炕头上或院子里与当事人唠嗑,没有庄严的法庭、严肃的氛围,当事人多会敞开心扉。”中卫市首届“平民法官”马春明说。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后,因婆媳关系不和,被告携带孩子便一直居住在娘家,长达两年之久。原告提出离婚,被告表示同意,但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庭审中,双方针锋相对,都欲直接抚养孩子。庭审调解未果后,承办法官马春明没有放弃调解的念头,决定去被告家中做最后的尝试。当看到被告家境窘迫,十分贫寒时,他便围绕孩子需要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展开说服工作,经过三个小时“拉家常”式的调解,原、被告之间达成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可每月探视孩子一次的协议。

由于善于在宽松的环境中与当事人谈心交流,并能在融洽的氛围内开展调解工作,经他调解的案件,大多数当事人都乐于解开心结,握手言和。2009年以来,马春明共调撤案件313件,调撤率达到了75%

用马春明自己的话说,调解就是一个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解开当事人心结的过程。

 

不盲调

 

“调解案件不能跟没头的苍蝇一样,这调解一阵,那调解一阵。要围绕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对症下药。”海城法庭审判员李百强说。

当事人之间争议的焦点,在个案中千差万别。如何找准案件焦点,怎样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焦点,是摆在法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李百强说:“找准焦点并予以解决,需做到‘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动口。勤动脑,就是要看材料,分析证据,归纳当事人意见,多想案子;勤动腿,就是要向当事人亲属、邻居等多了解案件之外的有关情况,尽可能全面掌握与案件有关的信息;勤动口,就是要法官扮演‘说客’角色,在当事人之间传递信息,多与当事人沟通。”

马某与马某某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依照习俗举行了婚礼。婚礼当天18时许,新娘马某某便回到娘家长期居住,拒绝与马某一起生活。马某多次登门无果后,便将马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某返还3万元彩礼。被告马某某明确表示只退还3000元。承办法官李百强见有调解的可能,便为被告耐心的讲解未经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未共同生活原告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等法律规定。同时,他多方打听被告“逃”婚的原因,得知被告结婚系父母一手操办后,从情理入手,对被告进行疏导劝解,消除被告心中的怨气。经过三次调解,原、被告均做出了让步,由被告返还1.2万元彩礼。正是找准了被告的心结所在,一桩因被“放鸽子”所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不孤调

 

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想,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调解,是海城法庭开展调解工作的主要方法。

2009年,海原县法院在巡回审理中尝试引入群众参与调解机制,让当事人身边人帮助身边人,解决身边事。

张玉林说,在法庭调解阶段邀请群众参与调解,难点在于对调解节奏的掌握及对现场的驾驭。对此,他采取“法庭主持+群众引导”的方式,就当事人双方之间争议的焦点,邀请旁听群众进行调解,在辖区内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同时,海城法庭结合海原县属民族县的实际,充分利用特邀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定期与辖区12名特邀调解员进行沟通、联系,听取他们对司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邀请他们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海城法庭让社会力量参与到调解之中,在辖区内形成各方联动的调解合力,不仅减轻了审判压力,而且在辖区内形成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有效地预防了矛盾发生、避免了矛盾激化。” 海原法院院长金勇如此评价道。

作为定纷止争之道,调解是一门高深的艺术。海城法庭的法官们牢固树立调解是“高水平审判”、“高艺术司法”的理念,准确把握司法调解的规律和调解不能触碰的底线,凭借丰富的知识、经验、阅历和高超的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大力开展调解工作,便捷高效的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较好地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撰稿人:贺小平

                                              

来源: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黄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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