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往往“一地鸡毛”,难管难判。“家事案件成因复杂,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往往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对家事案件不能‘一刀两断’,更不能‘一判了之’。”8月4日,中宁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李玮的一席话,道出了家事案件情与法的博弈。
“我们发挥多元解纷优势,通过打造‘调判治并重’的德法共治联动机制,完善‘全链条’防止家暴惩治体制机制,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有效减少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成本。”李玮介绍,近年来,中宁县人民法院迎难而上,融汇法理情,断好“家务事”,探索出了一条家事审判新路径。
李玮从事审判工作13年。她发现,审理过的离婚案件中,大部分源自家庭的一些“鸡毛蒜皮”,有的涉及经济原因、婆媳矛盾、婚外情,有的是因为突发疾病或者遭遇意外,有的是因为父母原生家庭潜意识的影响。“不管是哪一种,离婚纠纷中受伤害最深的都是孩子,所以,我在处理离婚纠纷时,除了考虑夫妻双方的状态,会把更多精力用在对孩子情绪的安抚上。以前想的是如何结案,现在想的是如何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李玮说。
2012年,伏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2022年伏某因琐事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双方感情并未破裂,法院驳回了其离婚诉求。今年初,伏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女儿由其抚养。经法官多次调和无果,最终判决二人解除婚姻关系。
“我们多次家访发现,孩子一直随王某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生活起居,且就读的学校也在住所附近,而伏某没有稳定的工作和住所,不能兼顾自己的生活与孩子的学习。”李玮说,法官在征询孩子及家长意见后,最终从最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判决两个孩子均由王某抚养,伏某支付女孩的生活费。案件判决后,法官又制作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并随同判决书一并向二人送达,避免因关爱缺失、责任缺位给未成年人心理造成创伤。
家事审判是一项系统工程,功夫在庭外。中宁县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更加注重实质正义,尝试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度,探索家事案件回访帮扶和司法救助制度,以及心理疏导干预机制。去年下半年以来,对判决履行情况定期跟踪回访,对6案7人实施司法救助83600元,对当事人和问题家庭成员开展心理疏导、感情修复150多人次,帮助厘清感情纠葛,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各基层法庭注重调解优先,积极参与辖区综治会、联席会,促推婚姻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由综合审判庭牵头,选派1名熟悉家事审判业务、具备较强综合协调能力的党员法官、1名党员法官助理、1名党员书记员,以及若干名人民陪审员、家事调解员,组建“1+1+1+N”家事专业审判团队,聚合家事审判力量,与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联动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并在全县设置14个巡回审判点、19个审务工作站,将解纷资源延伸到离婚纠纷源头,让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务事不再“难断”。今年上半年,该院共受理家事纠纷案件284件,占民事案件的17.25%,结案246件,调解147件,撤诉14件,调撤率占比65.45%,家事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