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近日,海原法院启动“联村法官+”机制,充分运用基层 村居干部人熟、地熟、事熟的资源优势,以法律为准绳,以亲情为纽带,并联动网格员、调解员参与调解,顺利执结一起腾退房屋案件。
阎某与闫某某系叔侄关系。多年前,阎某将其房屋借给闫某某居住,后阎某要求闫某某返还房屋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闫某某返还阎某房屋。判决生效后,闫某某以居住期间为该院落添附了构筑物产生损失未得到赔偿为由拒不履行。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考虑到双方的亲属关系及添附物价值,强制腾退房屋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海原法院未就案办案,而是多次联合乡镇、村委会干部向闫某某家属以及阎某做工作。后在多方的努力下,闫某某同意腾退房屋,并不再埋怨阎某,阎某也同意向闫某某支付部分补偿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做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多方联合
乡镇、村社处于基层治理的最前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第一窗口,是解民忧、化矛盾、促和谐的第一阵地。充分发挥镇村干部、网格员熟知当地社情的优势,协助法院联合调解、执行,不仅能提升乡镇基层治理效能,更能预防和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风险。
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海原法院将持续推进善意文明执行,积极联系乡镇村社,把能动司法贯穿到执行工作始终,让当事人感受执行力度的同时,也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