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宁县人民法院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司法为民的核心抓手,针对涉抚养费纠纷案件特点,创新构建“优先调解、快速处理”的绿色通道,打破传统办案模式,推行“温情调解+法律释明”双轨并行的方式,既注重情感疏导化解矛盾,又强化法律指引明确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司法屏障。
“谢谢法官,孩子的生活费终于有着落了!”拿到调解书时李女士眼眶泛红,声音哽咽。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快速化解,凝聚着立案庭调解员的耐心与温情。
李女士与前夫张某于2023年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李女士抚养,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300元。起初张某尚能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但自2024年5月起,以生意亏损、经济困难为由开始拖欠,累计拖欠抚养费1.8万余元。李女士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学费等开支,压力渐增,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庭接收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且双方曾有婚姻关系,调解更有利于减少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当即安排擅长家事纠纷调解的调解员进行先行调解。调解员首先联系张某,耐心倾听其诉求。张某称并非自己不愿支付抚养费,只因近期生意受挫,资金短缺,希望能适当降低标准。随后,调解员又与李女士沟通,了解到孩子即将上小学,开支增大,希望张某能尽快补齐欠款。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核心,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即使经济困难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也劝说李女士理解张某的暂时困境,同意适当调整支付方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张某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抚养费1.8万余元,自2025年10月起,每月抚养费降至1000元,于每月10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调解结束后,张某当场通过手机转账支付了5000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将按时结清。
下一步,中宁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联合妇联、社区、学校等多方力量建立“家事调解联动机制”,加强对抚养费支付情况的跟踪回访,确保调解协议落地执行,以司法温情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