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小院,总有一些养犬人带着猎犬出门,还不系狗绳。中卫市一村民马某某就因为没管好自家的狗酿了祸端。
陈、马两家系同村村民。2012年12月31日早晨,12岁的陈某替父亲陈某某到马某某家要钱,马某某家养的一条狗从院内窜出追逐陈某,陈某在逃避时不慎摔倒在地,致使胳膊右肱骨开放性骨折,住院治疗11天,花去医疗费2315.29元。后陈某将马某某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马某某赔偿陈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700.31元。马某某不服,上诉至中卫中院。
考虑到当事人实际情况,双方又系同村村民,主审法官多次调解,化解了双方对立情绪,马某当庭向陈某表示了歉意,并承担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