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利)运动场地地板变形造成顾客受伤,娱乐中心赔偿受伤顾客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3万元。近日,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调解处理了这起纠纷。
2013年4月,李女士与朋友相约至沙坡头区某娱乐中心羽毛球场打羽毛球。在打球过程中,当李女士后撤接球时,突然摔倒在地,致使腰椎体压缩骨折,花去医疗费近7万元。事后,李女士的朋友同娱乐中心工作人员一起揭起球场塑胶,发现木地板间的接缝发生变形造成李女士后撤落脚踩空摔倒。为此,李女士多次要求娱乐中心赔偿,但对方认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本身无过错,且羽毛球运动其本身就是一种体能与技巧的结合,是李女士运动不慎造成,拒绝赔偿。
今年1月,李女士一纸诉状将娱乐中心诉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要求娱乐中心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2万余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人民陪审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李女士作为消费者到娱乐中心打羽毛球,娱乐中心作为羽毛球场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羽毛球场的塑胶木地板有缝隙,直接增加了李女士及其他场馆使用人进行体育活动时的受伤风险,正是由于娱乐中心未对球馆设施尽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女士受伤,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庭审结束后,李女士与娱乐中心经营者达成调解协议,由娱乐中心一次性赔偿李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