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毕晓芳 吴进) “责任清单里面既有任务清单,又有负面清单,让我们党员明确了具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从思想上贴近组织,提高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近日,拿到《共产党员责任清单》,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王蕊说,入党十年来,她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工作中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但是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具体有哪些责任,还真是说不出来。
“有了这责任清单,我将会按照责任清单的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不仅要做一名合格党员,还要争做优秀党员。”
据了解,除《共产党员责任清单》外,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印制了《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等。其中《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列明党组书记11项党建主体责任,对党组书记加强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既有细化的工作任务,也有量化的工作目标。《党(总支)支部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划定13项党建责任,明确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具体工作范畴。《共产党员责任清单》针对党员干部量身制定任务清单和负面清单,任务清单明确了党员干部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遵规守纪等10个方面的要求和任务,负面清单从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两个方面罗列了党员干部“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不牢”7个方面17项表现形式,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端正思想、积极工作、严守规矩,努力做合格共产党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韩金芳说,党建责任手册内容具体,任务明确,针对性强,方便易带。在今后的立案、申诉、接访当事人工作环节中,她将时刻用责任清单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并结合业务工作,切实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今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工作理念,坚持夯实管党治党责任,院党组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实抓牢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有序发展。
原文载于《中卫日报》 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