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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企、助企、扶企 中卫中院积极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护企、助企、扶企 中卫中院积极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卫中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第二届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推进大会部署要求,2024年初出台《关于司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六条措施》,积极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优化中卫市营商环境,做实做细企业诉求受理、司法援企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扶危济困、蓬勃壮大增信心添活力。


——在审理一起贵州某食品公司与上海某管理公司的种苗款的上诉纠纷中,主审法官考虑到实际种植地在中卫,且种苗培育、成活、销售有自身的特殊周期,引外地企业在中卫扎根不仅要引“凰”入卫,还要扶持其做大做优做强,故多次进行电话沟通,进行释法明理、陈述利弊得失,最终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为后期合作留下发展空间。

中卫中院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严格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规制各类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破部门垄断和地方保护,促进市场有序合法竞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妥善处理涉民营企业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充分运用交叉办理、提级办理、异地办理、远程庭审、电子送达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便捷方式,积极推动各类合同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以优质高效的审判工作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在审理上诉人某灰石矿与上诉人张某某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发现当事人均系民营企业家,因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双方发生严重分歧,二审中法官耐心向双方答疑解惑,并多次组织调解,后提供“引入刘某夫妻作为诉讼主体”的调解方案,最终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到案件的最优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彻底避免诉讼程序空转,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中卫中院持续优化助企护企氛围,回应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助企休养生息渡难关适度放宽诉讼费减交、缓交或者部分缓交申请审查标准。坚持全过程调解思维,积极推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秉承能调尽调的原则,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诉讼程序空转,打造最安心法治环境、最暖心服务环境,让民营企业获得感更多。

                        

——在执行宁夏某建筑公司与内蒙古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查明内蒙古某公司在当地具有较大市场发展潜力,若强制执行将会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的边缘。于是执行法官与当地政府联动,多次共同组织涉执各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3.45亿元执行和解协议。宁夏某建筑公司同意解除账户冻结,对被执行企业的土地、厂房进行“活封”,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偿还部分欠款。一个月后,内蒙古某公司按约先行支付1亿元欠款,剩余2.45亿元分十个月支付完毕,这种既能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也能按约还款的和解协议达到了双赢的实效。

中卫中院积极助力企业依法维权,加快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加大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执行长期未结案件,采取网络查控、失信惩戒、限制消费、网络询价、网络拍卖等线上执行措施,降低企业债权实现成本,助力企业化解债务危机。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严禁超标的、违法查封财产,依法审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推行“放水养鱼”挽救式执行,做到能“活封”的尽量不“死封”,真正做到“让执行有温度、让企业有出路”。

 

 ——“吴经理,这是最新的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资料,我发到您微信上了,请有空学习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请随时咨询我们。”这是中卫中院利用微信开展法治宣讲的一个缩影。
     中卫中院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通过在广场、小区、集市张贴条幅、发布宣传单、宣传标语,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新媒体转发宣传资料,进店铺、入商家等方式,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参与营商环境、人人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定期主动走进辖区企业,召开沟通协调座谈会,主动问需,上门问策,征求企业在生产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堵点,进一步了解企业的法治需求,解答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效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在工业园区设立服务企业工作站,与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无缝对接,大量案件就地化解,有效维护企业和劳动者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仅中卫工业园区调委会调解案件82件,案涉金额1200万元左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了进一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法院将以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区、市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全方位完善和落实司法保障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发挥法院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开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中卫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展现法院作为。  (供稿:杨璐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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