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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法院多措并举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开展

  
 

中卫法院多措并举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开展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中卫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周密安排部署,严实工作举措,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在组织领导上持续用力,工作体系实现新突破。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两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等20余项工作方案,完善出台《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协作配合制度》等10余项工作制度,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安排,定期召开党组会、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推进会,听取扫黑除恶工作阶段性汇报,研究案件审理、财产处置等难点、堵点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扫黑办具体落实、上下级法院协调联动、多部门沟通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高位推进。


在依法严惩上精准发力,案件办理取得新成效。 

       两级法院持续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全方位多渠道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线索,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线索双向移送、核查、反馈等机制,摸排、核结线索39条。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态势,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成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门合议庭,依法审结涉黑案件14人、涉恶案件226人、涉“保护伞”案件11人,判处无期徒刑1人、15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15年以下至5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20人,并处罚金、退赔、没收违法所得,有力惩治 “漏网之鱼”,严厉打击恶势力犯罪团伙及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有效震慑犯罪,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总结梳理李某等人涉恶案审理经验与做法,形成典型案例及报告报送自治区高院、市扫黑办,为办理涉黑恶案件提供参考。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攻坚,76件涉黑恶执行案件全部执结,黑恶财产处置率100%,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在综合治理上不断加力,治理效能实现新提升。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两级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行业乱象、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136份(已全部回复),其中针对涉恶案件制发司法建议8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医保诈骗等制发综合类司法建议2份,注重跟踪问效,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法犯罪,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助力辖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中院总结梳理近年来两级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预防惩治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等问题进行调研,深入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特点,提出司法应对,形成调研报告2篇,其中1篇被自治区高院采纳内网刊载,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党委。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市中院法官受邀在全市政法系统年轻干部培训班讲授反有组织犯罪法,两级法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8000余份,人民群众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识愈加主动、氛围更加浓厚。


      下一步,中卫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张军院长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视频会议讲话精神,紧扣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在组织领导、依法严惩、综合治理等方面持续用力,巩固、拓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高质量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卫、法治中卫提供坚强司法服务和保障。

撰稿: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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