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一手托着行政机关、一手托着行政相对人,平衡二者矛盾需要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的综合应用。中卫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理念,立足于行政审判职能,着力于“总结审判经验、深化府院联动、强化出庭应诉、严格公正裁判”四个抓手,致力于推动依法行政、解决行政相对人急难愁盼、提升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成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聚焦难题“找坐标”。通过总结行政审判经验,发现行政相对人关注点在于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执法水平及执法方式能否得到认同、法院裁判能否做到“一碗水端平”;行政机关关注点在于程序是否合法、行政相对人的诉求是否合理。为破解上述难题,中卫中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着眼于通过行政审判看行政执法,透过行政执法看民生之需,将“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性化解、提升政府公信和司法公信”作为工作思路,在促进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方面持续发力。
多方联动“聚合力”。实现行政争议源头预防与实质化解落地见效,仅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无法实现,需要府院联动、社会协同。中卫中院充分应用“协调化解中心挺前、行政复议解纷为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委派协调化解中心,联合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等力量,诉前化解2件标的额高达500余万元的行政争议,促进政府履约践诺,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邀请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共同参加“行政审判大讲堂”等学习培训3期,联合人社部门召开工伤案件分析研判会3次,促进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面对土地管理、工伤认定领域案件数量多的情况,精准邀请自然资源、人社等部门工作人员“沉浸式”旁听庭审2次,直观展示司法审查标准,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证据意识。
规范应诉“出方案”。中卫中院严格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一张文书,两次引导,三项举措”,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关键少数”化解“绝大多数”问题的重要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常态化出庭、主动性出声、规范化出彩。“一张文书”即随案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告知开庭时间,提示出庭应诉职责,连续三年出庭应诉率100%,实现“告官也见官”。“两次引导”即庭前电话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了解案情,制定实质化解方案;庭中引导回应行政相对人的实质诉求,出庭不出声现象有明显改善。“三项举措”即通过“开展实质化解案研会、评价负责人出庭应诉表现、邀请负责人旁听案件”三种方式,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为,提升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上半年行政争议化解率达34.86%。
公正裁判“提效能”。中卫中院坚持“如我在诉”意识,从“案件结没结向争议解没解”转变。加强立审衔接,引导原告一次性、正确提出诉讼请求2件,有效减少程序空转。强化心理疏导、释法析理、实地调查工作,深化府院联动、执法司法协同,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实质审查并通过最有利于争议化解的方式依法裁判,提出可行性解纷方案,促进矛盾纠纷就地一次性解决。2025年上半年,一审调撤率达38.75%,同比提升10.97%,上诉率同比下降64.77%,形成服判息诉效果、行政审判质效双提升的良好局面。
(行政庭 王旭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