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及群众思想观念深刻变革,各类纠纷案件数量持续攀升,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都提出了极大挑战。面对这一现状,中卫法院始终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持续优化多元解纷工作模式,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中卫法院积极探索、全面落实先行调解工作,截止11月底先行调解案件总量达5996件,调解成功4842件,先行调解成功案件占比达80.75%,平均调解时长仅13.89天,真正让先行调解成为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选择,实现了定分止争更高效。
聚焦问题重点,推动无感过渡。年初,中卫法院就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坚持从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切实保障诉权的高度,准确把握先行调解工作要求,将规范立案与调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谋划、高位推进。先后组织召开全市法院专题部署会、条线座谈会,对全面做好制度衔接、系统应用和人员保障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各基层法院及派出法庭先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式实地走访调研4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现场开展业务培训和督查指导,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第一季度顺利完成诉前调解存案清理工作,实现了由“诉前调”向“立后调”的平稳有序过渡。
强化释明引导,规范先行调解。为推动先行调解工作在中卫法院落地落实,规范有序开展,两级法院全面强化诉讼辅导和引导释明工作。在立案环节,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甄别分流和引导工作,对有调解意愿、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通过“发送《先行调解告知书》征求调解意愿、立案人员推送平台委托调解、调解人员跟进介绍调解优势、速裁团队跟进指导调解”四步法,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先行调解,做到能调尽调、应调尽调。同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调解组织、调解人员先行调解案件开展数字化管理、可视化管控,通过平台发送信息征求意见、调解员当事人自行确认、调解期限届满自动结案、延长期限法院审批等技术手段,确保先行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加强协调联动,凝聚解纷合力。先行调解工作推行过程中,全市法院深化运用前期诉前调解、调解平台“三进”、“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中积累的有益经验,巩固深化驻院调解员委托调解机制,持续加强与各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不断拓展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渠道,积极调动多元调解力量参与先行调解工作积极性,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形成“法院+社会各界”的融合式多元解纷模式。先后与工会、残联等14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司法行政、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组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4家,市中院与市工商联成立“法商联企工作室”常态化开展“商会+法院”调解。
做实业务指导,激发解纷效能。通过提供法律分析、推送典型案例、组织旁听庭审、法官参与指导调解以及组织开展先行调解流程、调解平台操作专题培训、调解技能视频培训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强法院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在先行调解阶段,充分运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多元解纷案例库典型案例、法答网精品问答,帮助调解员准确归纳争议焦点,进行释法析理,推进调解进程,强化“示范裁判+专业调解”引领作用,持续提升调解员解纷能力。
延伸司法触角,融入社会治理。积极参与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选派诉讼服务和速裁快审团队入驻综治中心,做到建成一个,入驻一个。着力开展纠纷分流、先行调解、联合化解、司法确认等工作,推动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降低纠纷成讼率。市中院制作的《关于优先通过综治中心化解纠纷的告知书》被自治区高院肯定并在全区法院推广使用。截止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安排诉服团队入驻市、县(区)综治中心,建立共享法庭3个,在立案前引导至综治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20件、成功化解45件;立案后推送综治中心先行调解案件213件,调解成功89件;法院派驻人员参与、指导综治中心相关单位调解案件66件,调解成功36件,助力综治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运行,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协同化解。
(供稿:黄滢)